轉知有關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」共同供應契約案(招標案號:LP5-114026),由「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
一、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4年6月23日採購開二字第1140004 641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契約有效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,保 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452元(一年期),未滿一年期之 計費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及附件保單條款。
三、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 電子採購網(網址:http://web.pcc.gov.tw)。
四、有關本案訂購投保方式等事宜,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新 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聯絡人:李先生,電話:02-25 07-5335)。